資格預審文件更正說明
各申請人:
你單位參加“云南省麗江市生活垃圾焚燒發(fā)電PPP項目(二次)”資格預審申請,現對本資格文件中的格式更正如下:
1、資格預審文件第41頁表5.8 商業(yè)信譽情況中“1、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見附件1);2、政府采購誠信承諾書(格式見附件2)”應更正為:1、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見表5.9);2、政府采購誠信承諾書(格式見表5.10)
2、《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在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在系統(tǒng)的第5.9項中導入即可,可以不用在系統(tǒng)第5.8項中重復提交。
3、《政府采購誠信承諾書》在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在系統(tǒng)的第5.9項中導入即可,可以不用在系統(tǒng)第5.8項中重復提交。
特此說明。
上述更正內容沒有實質性調整,資格預審文件其他要求不變。
采 購 人:麗江市古城區(qū)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局
采購代理機構: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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