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在瑞典,防止廢物的產生是廢物管理的首要任務,這不僅與瑞典本國的廢物管理法律相符,也是歐盟相關法律的要求。瑞典廢物管理的優(yōu)先級分別為:
防止廢物產生
再利用
物質循環(huán)利用與生物處理
其他形式的循環(huán)利用,比如焚燒發(fā)電
最終處置
由于技術、資金和環(huán)境方面的原因,在實際操作時有可能存在不按照上述優(yōu)先級對廢物進行處置的情況。廢物處理的方法包括物料循環(huán)利用、生物處理、能量回收(焚燒發(fā)電)、填埋。在處理有害廢物時,應當選取上述幾種方法中的一種,選擇的依據為廢物的性質。對廢物進行循環(huán)利用指使用廢物作為其他材料的替代品。為再利用做準備的過程為進行回收的過程,具體包括對不需進行進一步處理的廢物進行檢查、清理或修理,之后進行再利用的過程。
物料循環(huán)利用能夠減少對能源和自然資源的需求,可以起到降低環(huán)境影響的作用。生物處理可以形成閉合的生態(tài)循環(huán),讓營養(yǎng)物質返回到土壤中去。生物處置的方法包括厭氧消化和堆肥,其中厭氧消化會產生沼渣沼液及能夠用作汽車燃料的沼氣,堆肥則會產出土壤改良劑,用于花園、公園及景觀改造。
對于不能使用其他任何方法進行循環(huán)利用的廢物來說,能量回收(焚燒發(fā)電)是最有效的利用方法,回收到了能量既可以為居民區(qū)供電,還能夠供熱。填埋是用來處置不能循環(huán)利用、不應循環(huán)利用廢物的方法,目的是實現不會造成長期不良效應的廢物安全處置。在瑞典,對有機廢物和可燃廢物進行填埋處置是非法的。
根據《瑞典環(huán)境法》,各個城市應當負責完成各自轄區(qū)內的收運、循環(huán)利用、最終處置。此外,根據該法律的規(guī)定,生活垃圾除了包括由居民產生的廢物,還包括來自諸如餐館、商店、辦公室等商業(yè)場所,組成與前者相似的廢物。
根據法律的要求,各個城市都應當為轄區(qū)制定廢物管理和環(huán)境衛(wèi)生條令,由廢物管理計劃和廢物管理法規(guī)組成。不同的市政區(qū)域可以達成合作,制定共同的區(qū)域性廢物管理計劃。城市在制定出條例后,有義務告知公眾廢物管理計劃和廢物管理法規(guī)的內容。
根據瑞典憲法的規(guī)定,各地政府擁有自治權,應當選擇適合本地情況的廢物管理組織架構,具體包括獨自管理、市政完全或部分所有的市政公司、聯合委員會、多城市城市合作組織。各個城市間在廢物管理方面進行合作在瑞典有著很長的歷史,而隨著全國對廢物管理服務需求的不斷增加,合作的規(guī)模正在不斷地擴大。城市間進行合作不僅能夠實現盡可能高的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還可以令廢物管理更具成本效益。此外,不同的城市還可以在進行特定事項時進行合作,比如說進行聯合采購。
餐廚垃圾和殘余廢物在瑞典有獨立的收運體系,在全國67%的城市由私營企業(yè)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提供收運服務,29%的城市則由城市提供收運服務,還有剩余的4%混合采用市政收運和合同外包這兩種方式。
瑞典各地的城市都在增強工作力度,想要在減少廢物產生和廢物再利用方面實現更多的進展。根據環(huán)境法的規(guī)定,對應當再利用的生活垃圾進行再處理也是城市的職責所在。瑞典環(huán)境保護局編制的新版廢物管理法規(guī)于2017年5月1日生效,對預防廢物產生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想要執(zhí)行進一步防止廢物產生的目標,那么不僅市政轄區(qū)內部的合作十分重要,與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作也將會是必不可少的。
圖1. 瑞典城市廢物管理職責的分布情況
圖2. 瑞典城市廢物管理職責的分布情況
在瑞典,一些產品生產商必須必須承擔產品的回收利用工作,具體產品包括紙類、包裝、電子產品、輪胎、汽車、電池、藥品。生產商有責任在產品達到使用壽命后對其進行收集和處置。這就意味著生產商必須建立起適當的收集體系和處理方法,來推進上述產品的循環(huán)利用。此外,生產商負責制度還能夠起到督促生產商研發(fā)新產品,減少產品的資源使用量、降低循環(huán)利用難度、停止使用對環(huán)境有害的原料。
根據法律的要求,瑞典的居民應當在制定的收集點對廢物進行分類投放,并且還要遵守城市對廢物管理做出的規(guī)定。商業(yè)機構應當負責處置的廢物包括那些既不能算作生活垃圾,又不屬于生產商負責制度管轄范圍內的廢物。
廢物的產生及處置情況概覽
2016年,瑞典總共處理了466.626萬噸的生活垃圾,與2015年相比,產生量下降了0.8%。全國的人均廢物年產生量為467千克,比2015年的478千克稍有下降。共有34.6%的廢物進入了物質循環(huán)利用流程,相當于每人每年162千克,總量為161.517萬噸,比2015年時多出了2.3%。接受生物處理的廢物量與2015年時相比上漲了4%,總量為75.748萬噸,相當于每人每年76千克,意味著2016年時瑞典全國有16.2%的生活垃圾接受了生物處理。
廚余垃圾的產生量與2015年時相比增長了3.3%,為44.184萬噸。2016年時,瑞典全國的290個市政區(qū)域中,有212個實現了廚余垃圾的分類收集和運輸。厭氧消化法在2016年處理了更多的廚余垃圾,堆肥的處理量則因此出現了下降:2016年瑞典的厭氧消化處理量比2015年增長了13%,堆肥處理量則下降了21%。
2016年瑞典通過能量回收(焚燒發(fā)電)處理的廢物量下降了0.9%,為226.261萬噸,站到了全國生活垃圾產生量的48.5%,相當于每人每年226千克。接受填埋處置的廢物量與2015年時相比下降了19%,總量為3.1萬噸,占廢物管理總量的0.7%,相當于每人每年3千克。2016年瑞典全國收集到的廚余和殘余廢物量與2015年相比稍有上升,為224.069萬噸,相當于每年每人173千克;大件垃圾的產生量則有所下降,為172.567萬噸,相當于每人每年173千克。
圖3. 近年來瑞典的廢物處置方式
圖4. 瑞典近40年來的廢物處理方式變化趨勢。
圖5. 瑞典2016年時的人均收集量和處置量*
*圖表中以各種處置方法為目的進行的收集量與各種方法的實際處置量間存在一定的差別。對資源回收利用和厭氧消化來說,收集量和處置量存在差別的原因是,一部分廢物在達到處理階段后被發(fā)現不符合處理的要求,通常都會在焚燒廠接受能量回收處理,因此也是能量回收的處理量稍稍高于以此為目的的收集量的原因。建筑垃圾資源回收的實際處理量要高于收集量,原因是焚燒廠產生的金屬和底灰會在分類后,得到循環(huán)利用。近年來,實際接受填埋處理的廢物量要原告于以填埋為目的而進行收集的量,主要原因之一是焚燒廠能量回收會產生大量飛灰,只能接受填埋處置。
收集與運輸
1. 投放方法
瑞典有多種不同的用于廢物收集與運輸的體系。生活垃圾中的廚余垃圾和殘余廢物既可以混合收集,之后一同進入焚燒廠進行能量回收處置,也可以分類收集,分成廚余垃圾和可燃廢物兩種組分,并設立不同的垃圾桶進行分類投放。
對獨門獨戶的住宅來說,含有多種組分的可燃剩余廢物通常使用容積為190升的垃圾桶投放,每兩周收運一次。除去上述收運制度,還有許多其他不同的收運方法,使用不同大小的垃圾袋和垃圾桶,收運的間隔時間也各有不同。公寓樓的廢物通常都是每周進行一次收運。
為了實現更高的物質循環(huán)利用率,瑞典正越來越多地使用街邊收集的方法,對住宅產生的包裝及報紙之類的廢物進行收集,不同的城市采用的方法各有差異。一種方法使用設置了四個隔間的大型垃圾箱。每個投放點設立兩個垃圾箱,將可循環(huán)利用物料分成八個物質流。其他的垃圾箱收集方法使用的隔間數量不同,因此廢物分成的物質流數量也有所不同。此外,瑞典還有城市采用不同顏色的塑料袋進行分類投放,之后利用光學手段進行篩分。
2. 收運車輛
雖然傳統的后裝式垃圾車仍然是瑞典最為常見的收運車輛,但側裝式收運車也已經十分常見。此外,擁有多個隔間的收運車輛也正變得更為常見,用于收運多隔間垃圾箱中的廢物。
城市在采購時對收運車輛的要求決定了車輛使用的燃料。很多城市都使用沼氣作為收運車輛的燃料。在2015年和2016年,瑞典收運車輛使用燃料的情況出現了明顯的轉變,從利用柴油作為燃料改為使用各種類型的生物柴油,比如使用以屠宰場下腳料和谷物廢物為原料生產的合成柴油?;旌蟿恿﹄妱榆嚭图冸妱榆囋趶U物管理產業(yè)內有很大的潛力,在瑞典全國各處都有試點項目,但運營的規(guī)模卻要小得多。電動車輛不僅更為環(huán)境友好,還能夠大幅減少收運和清空過程中產生的噪音。
圖6. 瑞典使用不同種類燃料收運車輛的比例
圖7. 斯德哥爾摩用于收集可循環(huán)利用廢物的車輛
3. 收運體系的發(fā)展
在過去,廢物收運意味著要搬運沉重的垃圾袋,經常會發(fā)生工傷事件;而現在,由于收運時的容器從大垃圾袋變?yōu)榱税ɡ湓趦鹊母黝愐子谑者\的容器,工作環(huán)境得到了大幅改善。許多市鎮(zhèn)已經不再使用人工收運的方法,而是使用新技術,建立自動化的收運系統,比如真空管道收運系統和低下廢物容器系統。目前,上述兩種系統在瑞典正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尤其是在大城市和新建區(qū)域。
真空廢物收運系統屬于全自動的系統,能夠減少對收運的需求,尤其適用于居民區(qū)。目前,瑞典有兩類真空收集系統,分別為固定式和移動式。固定式系統使用自動真空系統利用氣動原理對廢物進行收集,然后利用地下管道將廢物輸送到設置于終端的大型容器中,最后用車輛對容器進行收運。移動式系統同樣也使用啟動原理收集廢物,每個廢物投放槽下方都設有儲罐,所有儲罐均通過地下罐連接到集中儲存點,最后利用車輛對儲存點進行收集。
圖8. 瑞典的氣動收運系統
地下容器系統同樣也是一種迅速普及的收運系統。設置于地下的容器能夠減少收運設備的占地面積,而地下較低的溫度還能起到減少異味的作用。一些地下容器系統需要使用配備了起重機的車輛進行清運,而另一些則可以使用前裝式車輛進行清運。由于地下容器的體積較大,因此可以起到減少清運次數的作用。
4. 回收中心
圖9. 瑞典丹德呂德市的回收中心
在瑞典,居民可以前往回收中心投放大件廢物、電子廢物和有害廢物?;厥罩行臑槌鞘泄芾?,都配有工作人員。大件廢物在瑞典指因為過重過大,或因為其他原因,而無法利用垃圾袋和垃圾箱進行投放的廢物。2016年,瑞典國民總共丟棄了172.6萬噸的大件廢物,相當于每人每年產生173千克。目前,瑞典全國共有580座回收中心,每年接受的訪問次數為大約2700萬次。
圖10. 瑞典的回收中心
近年來,回收中心接受的大件廢物和有害廢物量一直都在穩(wěn)步增長,因此許多城市都對回收中心進行了現代化改造。數座城市正在對轄區(qū)內的回收中心進行大型化,只留下一座或少數幾座設施,在此過程中逐漸淘汰過于老舊、規(guī)模過小、運輸困難、工作環(huán)境不能符合要求的設施。
大約25座回收中心都設有循環(huán)園區(qū)和再利用中心,能夠讓城市與各式各樣慈善組織進行合作,令二手物品得到再利用。在剩余的回收中心中,有一半配備了相對簡單的設施,可以收集能夠進行再利用的物料,比如用于收集衣物的回收箱。
瑞典的數個地區(qū)正在對社區(qū)回收中心進行試點。此外,移動式回收中心也十分常見,能夠接受有害廢物、部分大件廢物、以及電子廢物。移動式回收中心會根據日程表前往固定的收集點提供收集服務。
很多回收中心都收到了入室偷盜的嚴重影響,工作人員有時也會收到來訪者的威脅。因此,絕大多數新建的大規(guī)?;厥罩行亩疾捎昧烁魇礁鳂拥陌脖<夹g,比如電圍欄、監(jiān)控攝像頭等。一些城市更是會在特殊時期雇傭安保公司。
除了回收中心,瑞典在全國各處還設有5800個回收站,用于收集包裝材料和報紙?;厥照緝仍O有分離開來的容器,可以對報紙和各種包裝材料進行分類投放。
5. 地溝油的收集
一些城市會對地溝油進行分類收集,雖然主要的目的是減少地溝油造成的包括管道阻塞在內的各類運營運營問題,但地溝油同樣也是可以被循環(huán)利用和再利用的。目前,瑞典使用多種地溝油的收集和處置方法,其中一種為居民將地溝油倒入密封的容器中,在裝滿后送往回收中心;另一種則是將地溝油倒入容器后,與可燃殘余廢物一起投放,用于能量回收。
分類投放和收集的地溝油可以通過多種手段得到再利用和處置,包括用作化工產業(yè)的原料、厭氧消化、生產生物燃料、能量回收(焚燒處置)。
廢物產生的預防與再利用
在瑞典,廢物產生的預防是廢物管理體系中最受重視的手段。根據歐盟的規(guī)定,所有的成員國都必須制定針對本國的計劃,用于減少廢物的產生量,并同時降低廢物中有害物質的含量。
瑞典一直以來在上述方面都擁有良好的記錄,在減少填埋處置的同時,更多地進行物質的回收利用。雖然城市在此類工作中的作用十分重要,但生產商和廣大消費者的作用也不可忽視,能夠通過產品設計和消費模式來推進廢物產生的預防。
在瑞典,再利用指產品或產品的部件在使用過后沒有成為廢物,而是被繼續(xù)用作本來的用途。要對物品進行再利用,在進行廢物管理時就必須對被當作廢物丟棄的產品及部件進行檢查、清理、修復。
越來越多的城市都開始與慈善機構合作,在回收中心建立回收園區(qū)和再利用中心,可以對包括衣物、居家用品、家具等多種產品進行回收利用。目前,數座城市正在考慮要將再利用中心升級成為及維修、租賃、出借、交換及共享為一體的綜合型回收再利用中心。
圖11. 瑞典全國的回收中心的回收利用量*
*圖標中展示的回收利用量為城市及城市與回收利用服務提供商在回收利用中心和回收園區(qū)的回收利用量,不包含在社區(qū)內得到回收利用的廢物量。
循環(huán)利用
2016年時,瑞典總共循環(huán)利用了161.517萬噸的生活垃圾,相當于每人每年162千克,與2015年相比減少了2.3%,減少的主要原因為建筑垃圾的減少,包括屋面瓦、纖維玻璃、破損的陶瓷器等。上述對以循環(huán)利用為目的進行的收集量統計,包括居民向生產商建立的循環(huán)利用系統投放的包裝和可循環(huán)利用的紙制品。這一部+
分投放量大約為71.276萬噸,相當于每人每年71.3千克。絕大多數包裝和新聞紙生產商的收集和循環(huán)利用系統都是由F?rpacknings- och tidningsinsamlingen(FTI)公司建立的,也有少數生產商的系統由TMR公司建立。
居民產生的包裝和紙類廢物主要通過生產商設立的無人循環(huán)利用站投放,但同樣也可以在城市設立的循環(huán)利用中心投放。如前文所述,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在路邊設立收集設施,對包裝和新聞紙進行收集,在獨門獨戶的居住區(qū)推廣最為迅速。
收集到的包裝和可循環(huán)利用紙類會根據材料的種類,進入位于全國各地的處理廠。紙類和玻璃的循環(huán)利用率較高,而塑料的循環(huán)利用率則較低。
近年來,由于能夠進行循環(huán)利用的物質種類的增多,比如塑料和衣物,回收中心能夠接受的廢物組分在不斷增加。除去包裝和紙類,回收中心還會接受大件廢物和有害廢物;絕大部分大件廢物在進入回收中心后,不是接受循環(huán)利用,就是進入焚燒發(fā)電廠,而有害廢物則會接受無害化處置。
材質單一的廢物進行循環(huán)利用的難度較低。園林垃圾,比如樹木掉落的樹枝、果實在接受預處理后,既可以堆肥,用來生產肥料,也可以進行厭氧消化,產生沼氣。還有一些園林垃圾被送往焚燒廠進行能量回收。土石、磚頭、陶瓷器可以當作填料進行循環(huán)利用,用于各種建筑工程。瓦楞紙板在廢物中站到了較大比例,可以在收集后用于重新生產同類產品;新紙板中的紙纖維能夠被循環(huán)利用7~8次。玻璃和金屬只要沒有收到污染,在理論上就可以進行無限次的循環(huán)利用。
成分復雜廢物的循環(huán)利用難度較高,因此通常都會進入焚燒廠,進行發(fā)電和供熱。因為成分復雜而不易進行循環(huán)利用的產品包括某些種類的建筑垃圾、體育用品、某些家具和玩具、泡沫橡膠、地毯、油布等。
大件廢物也是可以進行循環(huán)利用的。廢舊金屬會被直接送往與城市建立了合作關系的處理廠,在接受檢查后,根據金屬種類進行分類,隨后進行破碎化處置,用作制鋼和其他相關產業(yè)的原料。木質廢物通常會根據產品的處理方式進行分類,生產過程中沒有接受處理的木頭會被破碎成木屑,用作生物燃料;如果木制品中含有化學物質,那么就需要將其分離出來進行單獨處置。舉例來說,涂覆了某些種類油漆的木頭和接受了加壓浸滲處理的木頭會進入專門用于處置危險廢物的焚燒廠,在無害化的同時產生能量。
對塑料進行循環(huán)利用是一件復雜的工作,因為塑料垃圾中混合有各種類型的塑料,而且同一種塑料制品中通常還含有數種符合材料。諸如PE、HDPE、PET等類型的塑料循環(huán)利用難度低,因此利用率叫高強,但其他類型塑料的分類和循環(huán)利用率就低得多了。由于塑料的主要原料是化石礦物,因此對其進行循環(huán)利用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很多城市已經采取行動,開始對非包裝類塑料進行分類收集,2016年的收集量為1.1萬噸。
廢舊衣物也正受到越來越多的環(huán)境關注,分類投放和收集的力度不斷提高,通常都采用城市與非營利組織合作的方式。目前,瑞典收集的二手衣物主要都被送往歐洲其他國家的處理設施進行分類,之后在國外市場完成再利用。
圖12. 瑞典生活垃圾循環(huán)利用量隨時間的變化
廢物的生物處置
2016年,瑞典共有75.748萬噸的生活垃圾進入了生物處理設施,接受厭氧消化或堆肥處理,與2015年相比增長了4%,相當于每人每年76千克。其中,如果不包括居民自己進行的堆肥,瑞典共有44.184萬噸廚余垃圾接受了生物處置。
根據瑞典環(huán)保局的估算,該國每戶家庭每年平均會產生79千克的廚余垃圾,而餐飲行業(yè)產生的廚余垃圾平均下來則為每人每年14千克,此外零售業(yè)產生的為每人每年3千克。因此,瑞典每年產生的廚余垃圾量為93.5萬噸。
2014年,瑞典有38%的廚余垃圾通過生物處置,實現了植物營養(yǎng)物質的回收,而同時還進行了能量回收(焚燒)的廚余垃圾比例則占到了總量的27%。瑞典計劃在2018年齡前一比例上升到50%,令后一比例上升到40%。
2016年,瑞典餐廚垃圾的分類收運量與2015年時相比提高了3%。目前全國共有212個城市實現了不同程度的餐廚垃圾分類收運,占到了全國城市總數的73%。許多城市都為居民及餐飲行業(yè)提供餐廚垃圾的分類收運服務,而少數當局則職位餐飲行業(yè)提供此類服務。
最為常見的廚余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運系統為使用專門的容器進行投放,瑞典66%的城市都在使用此類系統。此外,前文中提到的隔斷垃圾箱和彩色塑料袋光學分類系統也都在瑞典被用于餐廚垃圾的分類投放及收運。
厭氧消化是最為常見的廚余垃圾處理方法,可以產生能夠作為可再生能源的沼氣,在提純后不僅可以用作汽車燃料,還能為供熱和發(fā)電提供燃料。此外,厭氧消化還能產生沼渣,是一種含有大量營養(yǎng)元素的肥料。2016年,瑞典全國共產生了170萬噸的沼渣,其中95%被當作有機肥料用于農業(yè)生產。沼渣作為肥料,在瑞典實現全國糧食戰(zhàn)略的目標之一——農業(yè)有機化——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圖13. 瑞典1975~2016年期間的生活垃圾生物處置量
能量回收(焚燒)
2016年,瑞典共有226.261萬噸的生活垃圾接受了焚燒處置,與2015年相比減少了0.9%,相當于每人每年226千克。該年,焚燒處置共為瑞典產生了18.1太瓦時的能量,其中15.9太瓦時為被用于供熱,2.2太瓦時為電力。廢物是瑞典居民區(qū)供熱系統的重要燃料。瑞典從廢物中獲取能量的能力高于歐洲其他所有的國家,大約每噸廢物可以產生3兆瓦時的能量。
除了生活垃圾,瑞典每年還會焚燒處置374.02萬噸的其他廢物,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工業(yè)廢物。此外,瑞典2016年還進口了138.872萬噸的廢物(其中41.91萬噸為生活垃圾),用來為國內的焚燒廠提供燃料。
焚燒過程會產生殘余物。爐渣(底灰)大約會占到廢物在焚燒前重量的16%,而煙氣處理產生的殘余物則會占到4.6%。底灰的成分既不能燃燒,也沒有在焚燒過程中被蒸發(fā)掉,因此是惰性材料,具體的例子包括玻璃、陶瓷、金屬、碎石等。在將爐渣中的大體積物件和金屬挑揀出來進行循環(huán)利用后,剩余的部分會在過篩后接受穩(wěn)定化處置,最后制成粒狀渣,主要用作填埋場的建設材料,也可以用作筑路材料,替代沙子和碎石。煙氣處理的殘余物包括飛灰、袋式除塵器產生的濾餅、濕法除塵產生的污泥。在接受穩(wěn)定化處理后,殘余物不是被運往填埋場進行填埋,就是用于回填廢棄礦坑。
*除了包括接受處置的瑞典本國生活垃圾,還包括從他國進口的生活垃圾。
圖15. 瑞典1985~2016年期間的焚燒處置量
危險廢物的處置
2016年,瑞典共產生了71970噸的危險廢物,比2015年增長了1%,相當于每人每年7.2千克。根據《瑞典環(huán)境法》、《瑞典廢物條例》、《城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市政當局應當負責危險廢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居民應當將危險廢物從其他種類的生活垃圾中分離出來進行投放,絕大多數城市都在廢物收運規(guī)定中對此做出了要求。
居民產生的危險廢物最為常見的收集方法為送往城市當局運營的回收中心。此外,瑞典還有近半數的城市設有危險廢物路邊收集設施。
在處置危險廢物時,通常會對其進行循環(huán)利用和無害化,而剩余的部分則會接受填埋處置。進行循環(huán)利用時,要將廢物中的有害組分分離出來,對剩余部分進行循環(huán)利用;比如說,在對涂料罐和廢油進行循環(huán)利用時,就是使用的這種方法。對于諸如農藥、危險化學品等有毒及具有持久性的廢物,則應當在專門的焚燒爐中高溫處置。
成本與收費
在瑞典,負責生活垃圾管理的是城市和生產商。生產商會通過產品定價來回收廢物管理的成本,自主決定產品定價中應當增加多少廢物管理費用。城市會收取廢物收運費來回收成本,由市政廳決定費用的高低。
城市收取的廢物管理費一般來說足夠支付廢物管理成本,但如果出現了資金不足,當局便可通過征稅來彌補差額。城市在計算成本時,還要考慮到規(guī)劃、客戶服務、收集信息等工作造成的成本,回收中心產生的成本(比如因接受大件廢物和有害廢物而形成的成本)也同樣由廢物管理費支付。管理費通常會分為固定費用和可變費用兩個部分,比如收運費和處理費。根據《地方政府法案》的規(guī)定,城市收取的廢物管理費用不應超過實際的成本支出。
在瑞典,獨門住宅的年均廢物收運費為2094瑞典克朗(1瑞典克朗約合0.8人民幣),公寓樓中一個住戶的年平均收運費為1329瑞典克朗。一般來說,人口較少的城市收運費要比人口多的城市高。
許多城市已經開始實行自愿的廚余垃圾分類投放和收運,使用管理費作為促進分類的手段,給予資源對廚余垃圾進行分類投放的住戶管理費用優(yōu)惠。
為了實現更高的循環(huán)利用率,許多城市除了會收取固定的基本費用,還開始按照廢物的產生量收費。2016年時,瑞典全國共有30座城市使用了這樣的收費方法。在進行收運時,為收運車輛配備稱量工具和垃圾箱身份鑒別設備。在實施前述制度的城市,殘余廢物的收運費用為每千克0.9~3.9瑞典克朗,廚余垃圾的費用通常較低,為不超過3瑞典克朗每千克,有些城市則提供免費收運服務。除了按重量繳費,住戶還需要繳納垃圾箱使用費和固定的基本費用。
瑞典的廢物管理費用如果平攤至每位居民身上,則相當于每人每年787瑞典克朗。全國廚余及殘余廢物收運廢的平均值為每人每年275瑞典克朗(處置費用沒有包含在內),而年人均基本費用則為357瑞典克朗,主要用于支付回收中心、規(guī)劃、收集信息、管理等方面產生的成本。城市當局為不同種類的處置方法支付的處理費用請見圖13。
為了減少填埋處置量,瑞典于2000年開始對填埋場征稅,稅率為每噸250瑞典克朗,之后又經歷了數次上調,至2015年一月,已經達到了每噸500瑞典克朗。
圖16. 瑞典2010~2016年期間的人均廢物管理費用
圖17. 瑞典2010~2016年期間的每噸廢物的處置費
來源:智慧環(huán)衛(wèi)聯盟 作者:小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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