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大氣污染已然成為世界各國都要面對的問題。通過制定、實施法律及相關政策,一些國家有效推進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空氣環(huán)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其中,英國、美國、日本、印度等國的立法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英國:出臺清潔空氣法,摘掉“霧都”帽子
霧霾污染也曾經困擾倫敦。20 世紀中期,為摘掉“霧都”的帽子,英國人經過了半個世紀的努力治理空氣污染。
19 世紀,英國進入工業(yè)急速發(fā)展期,倫敦工廠所產生的廢氣形成極濃的灰黃色煙霧。倫敦的空氣污染情況在20世紀50 年代最為嚴重,“霧日”(指視域不超過1000 米的天數)一年里平均多達50 天左右。據史料記載,僅在1952 年12 月5 日到8 日這4 天里,倫敦市死亡人數就高達4000 人。
此后,英國開始反思空氣污染造成的苦果。1956 年,英國國會通過了第一部空氣污染防治法案——《清潔空氣法》。這之后,英國又出臺了一系列空氣污染防控法案。1995 年起,英國制定了國家空氣質量戰(zhàn)略,規(guī)定各個城市都要進行空氣質量的評價與回顧。英國民眾也可以通過網絡查詢每日空氣質量的發(fā)布情況。歐盟要求其成員國2012 年空氣不達標的天數不能超過35 天,否則將面臨4.5 億美元的巨額罰款。
美國:完善法律,設立官方查詢網站
早在1955 年美國國會就通過了《空氣污染管制法》,明確聯邦政府將為控制空氣污染提供研究資金。1963 年,美國國會通過了首部《清潔空氣法案》,之后又分別在1970 年、1977 年和1990 年對其進行了修訂。1971 年,美國政府成立了國家環(huán)境保護署,頒布了《國家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
目前,美國環(huán)保署所采用的是PM2.5 的標準。美國民眾可以通過環(huán)保署的網站隨時了解當地的空氣質量。環(huán)保署網站的首頁有一個“我的環(huán)境”的鏈接,只要輸入自己的地址或是郵政編碼,就可以查出當天的空氣質量。
日本:制定控制機動車尾氣的專項法律
在日本,《大氣污染防治法》在相關立法當中占據重要地位。該法明確了固定源與移動源的大氣污染物質,允許地方政府制定比國家嚴厲的標準,確定總量控制制度,規(guī)定無過失損害賠償責任等。其中,為了強化污染控制措施,規(guī)定了嚴厲的“直罰制度”,即只要違反廢煙排放標準就直接適用罰則,大大提高了法律實施的實效性。
針對日益嚴重的移動污染源問題,日本于1992 年制定了《關于機動車排放氮氧化物的特定地域總量削減等特別措置法》,這是為了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而制定的專項法律。2001 年,追加顆粒狀物質為法律的控制物質,制定了新的《關于機動車排放氮氧化物以及顆粒物質的特定地域總量削減等特別措置法》。
印度:日益嚴厲的空氣污染治理舉措
1974 年、1981 年、1986 年,印度分別通過了《預防和控制水污染法》、《大氣污染預防與控制法》和《環(huán)境保護法》。
面對嚴重的空氣污染,印度已打響空氣保衛(wèi)戰(zhàn)。比如,印度中央政府于2017 年推出了空氣污染分級響應防控計劃,將空氣污染分為“嚴重+/ 緊急”“嚴重”“非常差”“差—良”4 個級別,并根據不同級別執(zhí)行相應的防控手段。對于“嚴重+/ 緊急”一級的情況,禁止除裝載核心重要物資外的卡車進入德里地區(qū),停止建筑施工,采取汽車單雙號限行,相關部門將有權采取如學校停課等額外措施。對于“嚴重”一級的污染,責令磚窯、碎石場停工,關閉巴達普爾熱電站并增加天然氣的產量,強化城市公共交通能力,實行差別化收費制度,提高道路清理與灑水的頻率。對于“非常差”級別的空氣污染情況,禁止使用柴油發(fā)電機,上調停車費至當前水平的3 至4 倍,增加公交與地鐵服務,禁止酒店與餐廳燃燒炭與木材,居民停止使用電暖氣。對于“差—良”級別的情況,停止一切垃圾焚燒行為并對違反者處以重罰,對磚窯等相關產業(yè)執(zhí)行嚴格的管控,每隔兩日在擁擠路段實行路面清理與灑水,禁止高污染排放機動車上路并對違規(guī)者處以重罰,在交通擁擠地段派駐交警執(zhí)勤以維持道路順暢通行。
來源:中國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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